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充實直屬學校教師隊伍,優化師資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和《關于規范中小學教師流動的意見(試行)》(蘇教人〔2022〕7號)精神,結合本地實際,2023年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20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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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對象
??A類崗位:
??1.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
??2.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尚未就業人員;
??3.2021年1月1日后畢業尚未就業的國(境)外留學人員。
??“尚未就業”是指2023年1月11日報名截止時為失業狀態。
??B類崗位: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畢業屆數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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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思想品德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心理條件和招聘崗位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二)本次招聘戶籍不限。報考A類崗位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2年1月9日后出生);報考B類崗位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9日后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相應放寬5歲。
??(三)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可放寬至2023年7月31日;其他人員須于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3年1月1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四)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書的,A類崗位取得時間可放寬至2023年7月31日;B類崗位須于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高學段的教師資格可報考低學段的教師崗位。具有科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教師資格的可報考小學科學崗位。
??(五)崗位要求英語專業證書的,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該回避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3年1月11日前,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6.常州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公辦學校在編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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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程序和辦法
??報考人員可通過下列網站查詢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等有關信息: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www.cznd.gov.cn)
??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pub.xb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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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為避免網絡擁堵,請盡早報名。報名網址:czks.czrsj.cn:8001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1日16:00。上傳照片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1日18:00
??3.繳費確認時間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2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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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網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提交審核意見。資格初審通過后的信息不得進行更改,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3.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含上傳照片審核)人員網上繳納報名筆試費100元。
??4.未按時在網上上傳照片、繳納報名筆試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5.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在公告發布網站公告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1月12日14:30—15:3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6.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報考人員應根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提交相關材料,如對報考資格條件存在疑問,應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向招聘單位咨詢確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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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23年2月1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czks.czrsj.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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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采取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辦法,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23年2月4日(周六)上午8:30—11:00。筆試地點及其他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主要圍繞公共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進行測試??荚嚐o復習提綱,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3.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線為50分。筆試成績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報考人員憑身份證查詢。
??(二)專業技能測試
??1.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人員須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2.筆試前,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上公布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和地點。
??3.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5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報考人員憑身份證查詢。
??(三)資格復審
??1.人選確定:
??(1)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在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均合格人員中,根據權重(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70%)計算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
??(2)其他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
??2.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前,由新北區教育局對報考人員報名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資格復審的具體事項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合格,取得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領取“課堂能力測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上述人選確定規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入圍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四)課堂教學能力測試
??1.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形式為模擬上課。
??2.課堂教學能力的測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上另行通知。
??3.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當場向考生反饋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
??(五)綜合成績計算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有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3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占7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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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檢和考察
??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也相同,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計算平均分后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新北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體檢人選如有嚴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濫用精神類藥物史等不適宜擔任教師情形的,應在體檢表中填報,并向體檢醫生說明,如隱瞞不報,一經發現,不予錄取或解除人事聘用關系。
??新北區教育局按有關規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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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選崗
??由新北區教育局組織考察合格人員(含懷孕須延遲體檢人員)參加選崗。選崗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將另行通知。
??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參加選崗。選崗必須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現場根據所報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崗,每人限選與所報崗位相對應的一所學校,崗位一經選定,不得變更。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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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辦理聘用等手續,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到其他單位;服務期滿,原則上不得調動到教育系統外單位。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的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本次招聘實行失信懲戒。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經查實的,或者無正當理由違約的,或者擬聘用公示后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將根據相關規定納入失信懲戒名單,失信懲戒期3年,常州市新北區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懲戒期內取消其再次報考常州市新北區教育系統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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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報考人員應嚴格履行防疫義務,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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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聘咨詢和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85177992,0519-85127371
??監督舉報電話:0519-85163002,0519-85127786
??招聘工作舉報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十、本公告由新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2023年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學科崗位簡介表
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