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綜合審計崗1名,專業技術崗位。


二、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審計制度建設;

2.負責經濟責任審計、績效審計、專項審計;督查、督辦各項審計業務;

3.?負責各項審計報告文字審核工作;

4.負責綜合協調處內日常工作運轉;

5.負責起草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文件;

6.負責審計信息化建設;

7.負責審計檔案管理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中共黨員,政治立場和理想信念堅定,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無任何違紀違規行為;熱愛審計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3.?已取得或將取得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2屆博士畢業生;

4.?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所聘崗位工作,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

5.?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具有良好的綜合協調能力及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

6.?具有公共管理相關專業學習或管理工作背景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國家和河南省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應聘人員將個人簡歷發送到指定郵箱:shenjc@zzu.edu.cn,郵件主題請按下列規定注明:“綜合審計崗+**大學+博士+張*”。報名材料清單及格式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2022年10月7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材料。

(二)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發布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擇優篩選,確定參加考核人員。

(三)面試考核

學校統一組織面試考核,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能進入面試人員不再進行通知。


五、崗位待遇

(一)納入國家事業單位編制;

(二)工資按照學校專業技術十級崗的標準執行;

(三)安家費標準為稅前10萬元(另鄭州市提供“黃河人才計劃”首次購房補貼10萬元,符合條件者須個人自行申請);

(四)生活補貼:新進落戶的博士畢業生,1500元/月,發放3年(生活補貼由“黃河人才計劃”提供,符合條件者須個人自行申請);

(五)無科研啟動費。


六、其它說明

(一)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人員須保證報名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不齊全、不完整,造成資格審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招聘相關事宜,如因本人變更聯系電話、停機、關機等原因無法聯系的,產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中止選聘或予以解聘,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四)擬錄用人員在報到通知發出后1個月內須辦理正式的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崗位試用期12個月,一經錄用,不得轉崗。

(六)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招聘涉及的個人差旅和食宿自理。

(七)“黃河人才計劃”規定,對畢業3年內(海外留學優秀人才畢業6年內)來鄭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最長發放36個月。對符合條件的博士畢業生給予10萬元首次購房補貼。


七、聯系方式

如有應聘相關問題,可咨詢鄭州大學審計處,聯系人:謝老師,電話:0371-67781153。


八、紀律與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核實。對弄虛作假,在整個應聘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監督電話:0371-67781332(鄭州大學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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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報名需提供材料清單

人事處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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