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是城市創新發展、永續發展的活力所在。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萬名博士、十萬碩士、百萬大學生創業齊魯計劃”和市委“人才興市”戰略部署要求,為建設新時代現代化強市提供強有力的青年人才支撐,現制定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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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以建設青年友好型城市為目標,以“與煙臺共未來·讓青春更出彩”為理念,通過實施以“煙臺·青春無憂”為主題的青年俊才“樂居、樂業、樂創、樂享”四大系列行動計劃,著力打造“國內一流、省內領先”的人才城市環境,進一步提升人才政策吸引力和人才工作水平,集中利用三年時間,確保全市新引進18萬名左右、力爭引進20萬名左右大專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加快吸引集聚以大專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為主的青年人才來煙就業創業,讓青年人才近悅遠來成為煙臺的鮮明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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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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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煙臺“青年俊才·樂居無憂”行動
1.擴大補貼發放范圍。
繼續執行企業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學士本科生現行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政策。對首次新引進到我市事業單位工作(含中央、省屬駐煙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且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雙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學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別發放3.6萬元、2.4萬元、1.2萬元生活補貼,補貼3年;在煙新購商品住房的,分別發放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對首次新引進到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含中央、省屬駐煙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且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35周歲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學士本科生、??粕?,每人每年分別發放6000元、3600元生活補貼,補貼3年;在煙新購商品住房的,分別發放2萬元、1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對首次新引進到我市綠色石化、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航空航天等制造業領域企業工作且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急需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購房補貼標準提高到26萬元,具體急需緊缺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企業和產業發展需求每年公開發布。對首次新引進到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含中央、省屬駐煙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且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全球TOP200(QS)海外高校4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均不含各級財政資助公費出國留學生),除享受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政策外,再分別給予15萬元、6萬元一次性留學費用補貼。繼續執行企事業單位正高級、副高級職稱人員及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現行購房補貼政策。以上補貼,市財政承擔市級、棲霞市、長島綜合試驗區所需資金,其他區(市)資金由市財政、所在區(市)財政按照3:7比例分擔。享受生活補貼、購房補貼任一補貼的,均與新市民無房職工住房租賃補貼不重復享受。(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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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強化人才住房保障。
3年內每年市縣兩級在城區優勢地段籌集不少于5000套人才公寓,在我市全職工作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請租住,原則上3年一個租期,承租人首個租期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的50%確定;第二個租期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的70%確定。對品牌住房租賃公司、長租公寓企業等市場化主體,利用其自有房屋資源參與市級人才公寓承租和運營的,經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認定簽約后,由市財政根據協議約定給予承租運營補貼,各區(市)參照執行。鼓勵各區(市)、投資平臺優先選擇符合規劃、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片區打造“煙臺青年人才城”,提供產權型人才住房。規劃為住宅的建設用地,應按比例實物配建人才住房,經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同意后,配建比例和回購價格納入土地供應附加條件,由同級或市級平臺公司按約定價格回購,優先用于補充租賃型人才公寓和產權型人才住房需求。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業單位,在符合相關規劃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人才公寓等配套服務設施,通過租賃方式解決本單位人才的階段性住房需求,建筑面積占項目總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15%。要按照人才分類標準,合理控制戶型、面積,嚴格配租和退出管理,嚴禁借人才公寓之名變相福利分房。享受生活補貼、購房補貼、新市民無房職工住房租賃補貼中任一補貼的,均與人才公寓(住房)政策不重復享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最高額度8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不與賬戶余額掛鉤。(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組織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人才科創發展集團,各區市)
3.?全面降低落戶門檻。
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專(含技工院校、職業院校畢業學歷)及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符合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所列內容,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國家職業資格等級技能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明或技術技能資格證明,可先落戶后就業。在區(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設立集體戶,為暫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引進人才集中管理戶口;在各鄉鎮(街道)設立社區集體戶,為轄區用人單位未設立集體戶、暫未購住房且無近親屬投靠的引進人才集中管理戶口,提供相關戶籍服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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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煙臺“青年俊才·樂業無憂”行動
4.提供來煙實習補貼。
市級每年設立500萬元實習補貼專項資金,鼓勵用人單位與高校共建大學生實習基地,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分別按照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標準,由市財政給予用人單位實習補貼,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與“雙一流”高校簽訂研究生聯合培養協議的,研究生實習補貼時間可延長至12個月。每年每家單位最高補貼20萬元。經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由所在區(市)按照上述標準發放實習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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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來煙應聘補貼。
對畢業年度及擇業期內本科以上學歷市外高校畢業生來煙實地應聘的,用人單位可按照省內每人最高800元、國內每人最高1200元、國(境)外每人最高5000元標準,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發放交通食宿補貼。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發放。對應邀來煙參加高層次人才專項活動的市外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職稱人員)、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職稱人員),按照省內每人1000元、國內每人2000元、國(境)外每人5000元標準,由活動舉辦部門同級財政給予交通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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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供面試住宿保障。
聯合品牌連鎖酒店,或依托人才公寓,3年內在全市設立不少于30處公益性“青年人才驛站”,畢業年度及擇業期內來煙求職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憑面試通知書可享受最長7天的免費住宿。配套設置“就業服務小站”,為入住驛站的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政策解讀、社會融入、法律援助等配套服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市人才科創發展集團,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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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供社會保險補貼。
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職工社保的小微企業,按其實際繳納的社保,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保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職工社保,按照其實際繳納社保的65%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以上資金從原渠道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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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供技能培訓補貼。
實施技能人才培養獎補試點,支持技工院校、職業院校面向全市優勢產業集群、緊缺職業(工種)開設全日制培養專業,根據培養層次和留煙就業人數,由市財政按照每人最高5000元標準給予學校技能培訓獎補,用于支持學校課程開發、專業建設、崗位實訓等,每所學校每年最高獎補10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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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供中介引才獎勵。
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化招才引智作用,根據引才成效約定,由市財政給予最高500萬元引才支持資金。在海內外人才、科技資源集聚的地區設立人才工作站,按照“誰設立、誰負責”原則,根據引才成效約定,由同級財政給予最高50萬元引才支持資金。(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才科創發展集團,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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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高學生留煙比例。
支持駐煙高校(含技師學院)成立就業創業工作站,根據工作成效每年給予最高10萬元獎補資金。以上資金從原渠道列支。鼓勵企業與駐煙高校定制化培養青年人才,由同級財政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專項獎勵。對畢業生留煙率較高的駐煙高校,由市財政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留才專項獎勵。(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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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暢通來煙留煙渠道。
企業、機構平臺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來煙前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可使用周轉編制為其保留5年身份;期限內本人申請調入本市專業對口事業單位的,按程序直接辦理調動手續。來煙前非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全職在煙工作滿5年且表現優秀、本人申請調入本市專業對口事業單位,可按照緊缺人才特聘政策聘用到事業單位。在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設立人才服務專窗,在12345熱線開通人才服務專線,依托“人才煙臺”網站上線人才精準服務平臺,上線“煙臺好工作”求職招聘平臺,為人才提供線上線下一站式、全方位服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政府辦公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人才科創發展集團,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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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煙臺“青年俊才·樂創無憂”行動
12.提供創業補貼。
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且申請補貼時仍正常經營,按規定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保的創業人員,給予3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對首次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且申請補貼時仍正常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創辦實體繳納職工社?;蛟诠簿蜆I人才服務機構掛檔繳納職工社保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租用經營場地創業未享受過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正常經營一年后,每年給予最高3000元創業場所租賃補貼,補貼期限最長3年。以上資金從原渠道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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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提供融資扶持。
為符合條件的青年創業者、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個人提供最高2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或共同創業的,提供最高6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創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最高3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不超過LPR+50BP,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給予貸款貼息。以上資金從原渠道列支。對符合條件的青年高層次人才長期所在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或創新創業資金需求給予重點支持,可提供最高1000萬元“人才貸”。由市財政出資設立5000萬元煙臺市國有天使創投基金,對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創業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股權投資支持。(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委組織部、市人才科創發展集團,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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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搭建創業載體。
建設市級高層次人才創業中心(煙臺高層次人才創業園總園),作為承接并向全市輸送優質創業項目的創新創業高地。對新認定的市級創業型城市、市級創業型鄉鎮(街道)、市級創業型社區,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補資金。對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正常運營的各類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創業示范園區、創客空間,根據運營情況,分別給予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創業示范園區最高30萬元,創客空間最高10萬元運營補貼;同為省級、市級、區(市)級創業載體的,不重復享受運營補貼。以上資金從原渠道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科創發展集團,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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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舉辦創業大賽。
對獲得國家級創業大賽一、二等獎并在煙臺落地的大學生創業項目,分別給予25萬元、15萬元創業補助;對獲得省級創業大賽一、二等獎并在煙臺落地的大學生創業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創業補助。每年舉辦全市大學生創業大賽,獲得特等、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2萬元獎勵。以上資金從原渠道列支。鼓勵各區(市)舉辦各類大學生創業大賽,可由同級財政給予獲獎者最高5萬元獎勵。對符合高層次人才創業擇優資助項目條件的,再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創業資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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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開展創業培訓。
每年提供不少于3萬人次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訓機會。適時選拔有持續發展和領軍潛力的初創企業經營者,開展創業訓練營活動,按照每人不超過1.5萬元標準給予補助。在全市選聘50名左右創業導師,每年組織開展不少于4場“創業導師進企業(校園)”活動,為處于創業初期的青年創業者免費提供“陪伴式”創業輔導,成績突出且評選為“優秀創業導師”的,每人給予5000元獎勵。以上資金從原渠道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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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施煙臺“青年俊才·樂享無憂”行動
17.?加強青年榮譽激勵。
設立“煙臺青年創新創業榜”,每年評選50名左右各類青年人才創新創業典型人物,每人給予5000元獎勵。以上資金從原渠道列支。鼓勵各區(市)開展各類青年人才創新創業典型人物評選,可由同級財政給予典型人物最高2000元獎勵。邀請優秀青年代表列席各級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增加青年群體在“兩代表一委員”中的比例。(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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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大工程扶持力度。
在煙臺市“雙百計劃”高端人才工程中單設青年類評審項目,對入選的全職創新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綜合資助。將我市自主培育或全職引進的符合條件的國家、省重點人才工程中青年項目(專家),納入省級以上領軍人才配套支持范圍,可給予最高200萬元配套資助。對青年人才工作成效突出的用人單位,可視情適當增加人才工程申報指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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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提供青年專屬服務。
每個區(市)至少在人才公寓等青年人才集聚區域建設1處“青年會客廳”,設置影音娛樂、運動健身、文藝生活等功能區域,搭建職場提升、婚戀交友、文化生活等平臺。在有條件的人才公寓建設市民社區食堂,方便青年人才就餐。全市每年至少舉辦50場青年人才相親活動和1-2場青年集體婚禮,常態化組織開展青年聯誼活動。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可申領相應類別的“煙臺優才卡”或“煙臺優青卡”,憑卡可對應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學、醫療保障等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科創發展集團,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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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濃厚城市青春氛圍。
實施城市微更新行動,全面優化提升芝罘灣—南大街、迎春大街、長江路—衡山路“一體兩翼”核心商圈和朝陽街、所城里等特色步行街區建設;在中心城區、核心地段3年內新布局不少于100個酒吧、咖啡館、音樂餐廳、藝術畫廊、小劇場等適合青年人才的休閑娛樂場所;推進體育公園整體改造升級,盤活閑置資源,拓展場館功能,優化場館設計,打造青年人才休閑、健身、娛樂、消費新地標;3年內各區(市)分別建成至少1處時尚運動主題公園;鼓勵各區(市)以城市綜合商圈為核心,以特型商圈和步行街區為補充,加快硬件設施改造升級,打造城市動感新地帶。積極培育城市消費新業態,依托“一帶十一區”夜間經濟集聚區,圍繞“夜游”“夜娛”“夜食”“夜購”等要素,策劃推出“夜游煙臺”新體驗系列主題產品,倡導城市綜合體、大型購物商超延長營業時間,豐富夜間商業業態,擴大夜間消費規模;引入打造一批符合年輕人消費心理的脫口秀、駐場秀、DIY工場、VR等消費場景,鼓勵舉辦一批適合年輕人展現魅力的電子競技、文創大賽、品牌發布、青年騎行等文體活動,為年輕人提供消費、社交新渠道,加快提升城市“青和力”指數。高水平設計“煙臺·青春無憂”計劃系列LOGO標志,聘請國內知名大咖、網站和平臺,圍繞“吃住行游購娛”策劃推出能夠凸顯煙臺魅力、體現煙臺時尚的“網紅美食”“網紅民宿”“網紅景點”等系列場所,利用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體加強推廣,掀起“多彩活力·青春煙臺”網媒熱,讓更多的青年人才關注煙臺、選擇煙臺、愛在煙臺、留在煙臺。(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體育局、市人才科創發展集團,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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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21.加強組織領導。
青年人才引進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籌組織實施,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要把青年人才引進作為“一號工程”來抓,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強化行業系統貫通,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增強主責主業意識,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卡實工作責任,加快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教育、衛生健康、國資等行業領域人才集聚的部門單位,要主動發揮職責作用,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建立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全面抓好各行業領域招引任務落實。
22.強化資金保障。
本政策涉及的扶持資金,除明確資金來源從原渠道列支外,其他資金均從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列支。各級財政部門要站在培育新動能、增進新優勢、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高度,大力支持青年人才招引工作,切實做好資金需求預測和預算編制,及時足額撥付預算資金,全面保障青年人才政策資金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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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壓實工作責任。
將青年人才招引納入全市人才工作考核,將各項任務指標科學分解到各區(市)和市直有關部門,明確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實行月調度、季督查、年底考核方式,動態通報工作進展和政策兌現情況,對工作不落實、進度跟不上、措施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約談和問責,考核結果和落實情況作為干部“執行力”考察的重要內容,記入干部“執行力”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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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大宣傳力度。
各級各部門要堅持把政策落實、優化環境、營造氛圍作為宣傳的重點,樹牢“贏得青年就贏得未來”“抓青年人才就是抓未來發展”的理念,挖掘宣傳先進典型,講好青年人才故事,積極營造愛才聚才的鮮明導向和濃厚氛圍,叫響“煙臺·青春無憂”人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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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與《關于進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煙人組發〔2020〕4號)中涉及的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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