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金湖縣“荷都棲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來源:金湖政府辦?字體:[大?中?小]
金政發〔2020〕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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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現將《金湖縣“荷都棲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希認真遵照執行。
金湖縣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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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縣“荷都棲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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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加大機關事業單位引才留才力度,加速優質人才向金湖集聚,讓人才扎根金湖、奉獻金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對象是指,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35周歲以下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以下簡稱人才)。
第二章? 安居落戶
第三條??入編未超過5年、在我縣沒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請租住縣人才公寓或過渡性住房,租期不超過5年。(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人才管理發展中心、縣國資公司)
第四條??縣人才公寓或過渡性住房供應能力不足時,自行解決住房問題的人才,5年內每人每年可申請3000元租房補貼。(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人才管理發展中心)
第五條??鼓勵人才購買過渡性住房,可享受市場評估價10%的優惠。(責任單位:縣人才管理發展中心、縣國資公司)
第六條? 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的人才,可免費提供100平方米以內住房一套,服務期滿10年(從入編時間起算)可獲得房屋所有權。(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人才管理發展中心、縣國資公司)
第三章? 就業就學
第七條??縣外工作的人才配偶或金湖籍人才,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可申請來金工作,根據個人意愿推薦到相關部門單位,考察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其他性質人員,根據本人意愿由縣人社局推薦就業。(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
第八條??人才子女入園入學的,結合本人意愿,優先就讀縣內普惠性優質幼兒園或教育質量較好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責任單位:縣教體局)
第四章? 資金保障
第九條??設立“荷都棲才”專項資金,專門用于人才過渡性住房裝修、發放租房補貼、人才活動經費等。每年9月,人才向所在單位遞交相關材料申請上一年度補貼,由縣財政局負責資金籌集,縣人才管理發展中心負責資金發放。(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人才管理發展中心、縣國資公司)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一流大學”本科學歷的優秀人才,納入年輕干部素質培優計劃培養。(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
第十一條??由縣人才管理發展中心牽頭,聯合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等部門,以青年人才為主要參與對象,每月組織1次觀影活動,每季度至少舉辦2次聯誼交流活動,每年至少舉辦2次培訓或素質拓展活動。(責任單位:縣人才管理發展中心、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
第十二條??客籍人才每人每年可申請5張縣內旅游通票(涵蓋金湖重要旅游景點)。(責任單位:縣文廣旅游局、縣旅游發展中心)
第十三條??人才可免押金辦理縣圖書館、城市書房借閱卡。(責任單位:縣文廣旅游局)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教育、衛生等系統如單獨出臺人才優惠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補足資助標準,不重復資助。引進的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的高層次人才優惠政策“一事一議”。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由縣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政府辦商縣人才管理發展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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